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安〔2018〕42号)和《白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白城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安委字〔2018〕6号)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白城市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白城市教育系统2018年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和白城市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今年岁末、寒假和2019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校园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努力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0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消防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本地、本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严肃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挂牌督办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完善各项消防基层基础设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指导,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逐级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再次对教室、宿舍楼、实验室、食堂餐厅、锅炉房、采暖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深度分析,安排专人,盯紧盯牢,迅速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大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教室和宿舍不允许使用燃煤等明火设施取暖,不得违规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有乱拉电线、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等现象,食堂煤气灶不得紧挨煤气罐,油烟管道需定期清洗,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必须规范存放。二是进一步清理各楼宇消防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有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不得被占用、堵塞、封闭。三是进一步检查各种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示意图、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要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能够安全有效使用。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保障学校消防基础工作科学化、合理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微型消防站,成立学校义务消防队伍,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主动与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提高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充分利用校内橱窗、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讯通、网站等宣传工具,采取晨会、主题班团队会、安全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传播平台,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活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结合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具体做到“五个一”,即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办好一期消防安全图片展、出好一期消防主题板报、写好一篇消防题材家庭作业、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活动。通过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将消防教育“七进”活动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使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全面提升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有效启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明显增加,节日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密集加之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剧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人要带头研究、检查督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要组成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定期组织督查,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约谈问责。
(三)狠抓隐患查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及时纠正,绝不能姑息迁就。凡发生亡人火灾,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做到亮点工作专题报送,月度进展定期报送,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请各县(市、区),直属各学校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从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谷尚峰,联系电话(传真):0436-5094770,邮箱:547082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