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教安〔2018〕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白城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3日
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吉教安〔2018〕4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
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9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