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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14:13:00    来源:

白教文字〔2019〕10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19〕17号)和市委10月14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及《白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白安委办字〔2019〕69号)要求,认真吸取白城农村商业银行保平分理处“10.14”事故教训,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组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校安办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4日—15日之间。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当天早8:00,检查组人员在吉林省畜牧业学校门前集合,一同出发(第一天被检县检查组人员除外)。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安全管理。内容包括: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体防雷设施是否安装,安装后是否经过检测。

  (二)消防安全。内容包括: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

  (三)校园治安管理。内容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门卫、安保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是否定期协调辖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警务室是否与收发室混用;警务室是否整洁卫生,是否存放危险品;警务室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警用器材配备是否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是否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校园周边综合整治;是否配合公安部门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四)交通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学生接送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学生接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等无资质、非法运营的“黑校车”;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五)校园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是否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中小学是否落实聘用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等各类应急预案;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是否落实学生防拥挤、踩踏、坠楼等防护措施,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与学生签订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协议书。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六)危化品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专人管理;校园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校园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

  (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校园内宣传专项整治氛围是否浓厚。

  四、检查方式

  (一)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自查及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县(市、区)抽查城内学校和农村学校各2所,抽查学校应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中农村学校应有校车;直属学校抽查3所。具体抽检对象由检查组随机确定。

  (二)检查组中各县(市、区)成员须全程跟随,车辆自备。检查各学校时当场不做意见反馈。每天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到指定地点交换意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存在问题,相关县(市、区)和相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鉴于每天工作时间较长,检查组成员当天要在所检查县(市、区)住宿。食宿费用自理,可按规定到本单位报销。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校园安全大排查工作,全面分析校园安全工作形势,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组织好校园安全自检自查和隐患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开展属地自查过程中,应邀请当地公安、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备案,检查组将进行重点检查。请各县(市、区)及直属各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精心准备自查材料,上报检查组。

 

 

白城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