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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0:03:00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白城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市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办赛宗旨,推进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10月18日至10月27日集中进行。
  二、竞赛地点
  设在各承办学校。
  三、参赛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学生。
  四、竞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建议以省赛赛项为主,详见附件3,也可结合学校实际,自行选择赛项)、竞赛方案、竞赛评判标准,由各参赛学校专业教师共同拟定(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校企合作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报本校竞赛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竞赛方式。个人竞赛形式,参赛选手必须由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校级竞赛遴选产生,每名参赛选手独立完成比赛,各校每个赛项参赛选手不超过4人。
  (三)评委产生。由各校优秀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为省、市级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市教育学院第二届中等职业教育兼职教研员、近三年来荣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指导教师奖的教师,参加省赛的指导教师等)中遴选产生,每赛项3名评委。
  (四)比赛项目。每校最多报2个项目(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可增加1个项目),且必须为学生动手操作类型。赛项须报市教育学院职教部审定。
  (五)奖励办法。每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同时,向荣获学生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仅限一名指导教师)。由市教育局印发竞赛情况通报,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明、市教育学院副院长孙秀山为主任,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于成飞、市教育学院职教部主任丁闯、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和承办学校校长为成员的2023年全市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学院职教部),主任由丁闯担任,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等工作。各承办学校校长为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本校赛场组织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本校选拔赛,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鼓励支持更多的学生参赛、观赛,并做好赛事宣传报道工作。竞赛期间,严格管理本校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竞赛各项规定,确保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竞赛活动,进行现场指导。
  (二)要严格执行标准。竞赛期间,各承办学校要执行竞赛评分标准,严密竞赛程序,严肃赛场纪律,严格竞赛安全管理(至少设置1—2名安全员)。
  (三)要严格规范管理。各承办学校落实工作责任,组织研制各赛项命题、评判标准,科学确定竞赛内容,做好评委选聘、赛场选定、设备调试(竞赛用品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提供水、电、暖和安全等保障。各赛场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横幅(2023年白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学校××专业××项目赛场,可设计双行)。各校均须统一举办开幕式、闭幕式。选手要统一着装,安全文明参赛。
  (四)要及时上报材料。10月13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须将《报名表》(附件1)、评委名单(附件2)、各赛项竞赛内容、评分标准和竞赛方案等以电子版形式冠名上报市教育学院职教部(403室)审定。11月1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报名表》(附件1)、评委名单(附件2)、各赛项竞赛方案(竞赛内容、评分标准)和相关纸质材料(开幕式、闭幕式、过程材料、获奖名单、总结、照片等)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市教育学院职教部403室。
  联系人:丁闯(13843607083、李米兰13704370070,邮箱:dc1020@163.com)。

  附件:
  1.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报名表
  2.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评委名单
  3.2023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赛项表


白城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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