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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复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8 12:46:00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白城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和复检工作的通知》(白教文字〔2024〕7号)要求,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市教育局组织对6所幼儿园(其中大安市第一幼儿园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因移址重建重新评估)和5所接受复检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通过实地查看环境布置、听取园长汇报、查看资料、观摩幼儿活动等形式,深入了解幼儿园实际办园状况。从幼儿园设置、园舍设备、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工作等几方面对各园所进行了全面评估。
  6所幼儿园,建筑符合标准,室内设备齐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示范作用明显,办园理念正确,卫生保健、安全工作规范,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认定标准。决定认定洮北区青山镇中心幼儿园、洮南市第七幼儿园、洮南市野马乡幼儿园、镇赉县第二幼儿园、镇赉县第三幼儿园、大安市第一幼儿园为白城市“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洮北区到保镇中心幼儿园、洮北区林海镇中心幼儿园、洮南市万宝镇中心幼儿园、洮南市大通乡幼儿园、洮南市二龙乡幼儿园,示范作用明显,办学目的明确,复检合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办园条件,为广大幼儿提供安全优质的保教服务;要督促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严格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及文件要求,科学组织保育和教学活动,做好入学准备教育的同时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要督促各级示范性幼儿园珍视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域内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白城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