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录取批次调整后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58号)。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要求,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起,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作适当调整。
文史、理工农医类的录取批次及投档方式,在本科一批次(重点)中,本科一批A段,平行志愿保持不变,将志愿数由5个调整为6个;原B段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及普通高校高收费类专业并入A段录取;本科一批B段,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志愿数由2个调整至5个。军人子女预科、少数民族预科、蒙生交换培养、定向等特殊类专业继续在B段录取。在本科二批次(普通)中,本科二批A段,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志愿个数由8个调整至10个,将原本科三批院校及专业、原本科二批B段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校高收费专业并入A段录取;本科二批B段,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志愿个数由3个调整至5个。军人子女预科、少数民族预科、蒙生交换培养、定向等特殊类专业继续在B段录取。在专科批次中,专科设1个录取批次,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志愿个数由6个调整至10个。
另外,对艺术类、体育类的录取批次也进行了调整,在文史、理工农医类二三本批次合并的基础上,艺术类、体育类进行二三本合并。但艺术类、体育类暂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仍按原投档录取办法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实施。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批次调整及志愿设置情况,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招生章程与录取原则的制定等工作。并要求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