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面向高三艺考学生、高考复读生开班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面向参加2020年高校艺考的高三学生、参加2020年高考的往届复读生开展学科类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申请、验收后可以开班。
具体流程:
1.校外培训机构开班要按照“属地管理、一地一策、一校一案、机构申报”要求进行。开展线下补习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要向所在区域教育局申报线下开班,提交申请报告、开班学生名册和各项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开班学生名册要经审批机关确认后,加盖公章,留存学校,以备检查。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卫健等有关部门,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对照《吉林省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指标》,逐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白城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开班。市直属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向市教育局申请开班。
开班前后具体要求:
开班前,要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做好防控防疫物资储备,明确防疫防控物资使用要求,做好公共环境卫生消毒防护,开展排查安全隐患工作,向社会告知复课提示。
开班后,要做好每日消毒防疫,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做好疑似症状应急处置,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实施“封闭式”管理。
特别提醒:
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在此期间开展针对非高三艺考生和高考复读生的线下培训,一经发现,顶格处理。
市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委等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在开班前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监管不力、把关不严、不担当、不作为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