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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14:05:00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吉教规划〔2019〕4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APP全面排查,并在1月25日前将排查工作部署和阶段性进展情况报白城市教育局,白城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全部的排查工作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二、对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进行严格审查

  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学习类APP进入校园备案审查制度并及时将有关制度上报白城市教育局备案。

  三、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办法,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要动态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一律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

  四、探索学习类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学习类APP内容要求、审查标准和监管办法,要逐步建立学习类APP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要将APP进校园情况纳入教育教学督导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此项工作形成综合报告,综合报告须包括中小学APP使用现状,使用的内容和形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3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两种形式上报白城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请将具体联系人信息(姓名、准确联系方式)于1月22日前上报白城市教育局。

  白城市教育局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15204363216,邮箱:1206518166@qq.com,邮寄地址:洮北区中兴东大路3号白城市教育局。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白城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