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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四有”好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6 10:08:00    来源:

白教文字〔2019〕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人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引领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大力弘扬热爱教育事业先进典型,决定在全市开展有坚定理想信念、有高尚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简称“四有”好教师)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扎实的学识。能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具有领导和指导本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并得到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4) 有仁爱之心。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表彰候选人进行推荐:

  1.近三年因事因病累计离开工作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3.违规有偿家教或私自在外办班、补课、任教;

  4.私自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订购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材、读本、教辅用书及报刊资料等;

  5.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二、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出220名 “四有”好教师(推荐名额见附件1),

  表彰人数占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总数的1%,采取1:1.2的比例差额推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初评

  由学校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评选,对申报初评通过的人选在本学校(幼儿园)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人选报送主管局。

  3.县级推荐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幼儿园)报送的参评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评选,确定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白城市教育局。

  市直属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按要求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组成评审组,依据事迹材料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评选出的受表彰个人,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1.《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19.06”。需由本人签字,学校(单位)及当地教育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事迹材料,采取第三人称,叙事要完整、清晰、简洁、重点突出,彰显鲜明工作特色和成果、体会,有实例和数字支撑,事迹真实,有借鉴意义,事迹另附;字数1500字左右,A4纸,标题宋体三号字加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5,同时加盖学校公章。

  2.所有材料装袋报送,一人一袋。材料袋封面需打印(二号字),注明推荐类别、学校全称、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同时,分类报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四有”好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白城市“四有”好教师申报表》(附件3)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

  3.报送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于2019年7月30日前分类汇总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宿颖慧,联系电话:3212025,电子邮箱:250009130@qq.com.

  4.报送形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以QQ离线方式报送。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四有”好教师评选工作,是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更好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领导,将本次评选工作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较好地结合起来,制定评选方案,搞好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将评选《通知》在当地、部门、学校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二)坚持原则。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在评选中,要按照名额分配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肃纪律。

  (三)“四有”好教师人选要注意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和薄弱学校一线教师倾斜,名额分配时尽可能照顾全面,经市级审核,若条件不符,名额不补。

  已被推荐参加全省2019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的16名候选人在此次评选活动中优先入选。

  附件:1. 白城市“四有”好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白城市“四有”好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 白城市“四有”好教师申报表

  

 

白城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