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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读好书 品书香”2019年暑假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10:11:00    来源:

白教文字〔2019〕6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庆祝建国七十周年,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校园,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生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书香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暑假读书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阅读优秀图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

  二、活动对象

  全市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分设小学中年级组(3—4年级)、小学高年级组(5—6年级)和初中组三个组别。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开展“读好书 品书香”读书活动,在阅读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征文活动,推荐书目见附件1;

  2.举办总结表彰会,邀请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与小读者见面互动。

  四、活动时间

  2019年7月下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民办学校部署启动暑假读书活动; 2019年7—8月集中开展暑假读书征文活动;9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民办学校征集遴选优秀征文;10月,进行市级评选;11月,举行总结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效果。中小学校要扎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把开展征文活动与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结合起来,指导学生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

  (二)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广大中小学生可自愿到实体书店或网上购买,也可到图书馆(室)借阅推荐图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购买推荐图书。

  (三)报送作品要求。

  1.征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小学3-4年级学生不少于300字,小学5-6年级学生不少于500字,初中学生不少于700字;

  2.各县(市、区)按各组别(小学中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组)进行报送,每组报送30篇,市直各民办学校上报10篇。稿件须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全称、班级和指导教师点评;

  3.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初评,初评遴选出来的优秀作品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县级评选,保证上报市级的征文质量,杜绝抄袭现象。如上报作品出现明显抄袭现象,将对主管教育局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2019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民办学校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与汇总表,以及本次活动的方案、总结材料(纸质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和活动图片,一并报送白城市教育局基教科。上报的材料均需要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69090236@qq.com 联系人:赵冠男 ,联系电话:3237511。

  4. 汇总表(统一用文件中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如下:

  (1)作品组别,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如小学中年组。

  (2)学校全称,填写学校全称,要与学校公章名称一致。

  (3)年级班级,数字用中文数字,如一年三班,初中年级填写七、八、九年级,如七年二班。

  5.此次读书征文按照三个组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征文的指导教师由市教育局命名为“优秀指导教师”,同时依据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实际成效、宣传报导效果以及学生参评征文、作品的质量等评选县级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白城市中小学生“读好书 品书香”2019年暑假读书征文活动推荐目录

  2.白城市中小学生“读好书 品书香”2019年暑假读书征文活动统计表

 

 

白城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

附件1.xlsx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