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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15 15:02:00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1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8号)和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吉教联〔2018〕33号)等规定,近日,白城市教育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把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确定了实施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教育为先;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三是坚持保护为要;四是坚持法治为基;五是坚持综合施策;六是坚持全面防控。

  《方案》明确了治理内容。界定了学生欺凌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方案》明确了治理措施。一是通过成立机构、加强教育、落实责任、载体促进、文化引领、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等举措,进行有效预防。二是依法依规处置。要求对欺凌和暴力行为进行规范处理、教育惩戒和跟踪辅导。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培训制度、考评制度、问责制度、依法制度。《方案》对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深入细致部署;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三是加大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