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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9 14:25:00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3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有关要求。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3号)要求执行。

  二、认真做好候选人确定工作。各县(市、区)按要求推荐候选人1人,候选人须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应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被确定为本届候选人。

  三、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在确定被推荐人选后,必须经过公示程序,公示范围为: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五个工作日)。同时,应公布学校、(市、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撰写事迹材料。候选人需采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报道,以报告文学的形式撰写,突出时效性、故事性、可读性,要充分挖掘候选人最典型的事例。可另附日常生活、学习照3-5张,以及能够反映候选人生活学习情况、展现良好精神面貌的视频资料等(可统一刻录于一张光盘内)。候选人经推荐获奖后,其事迹材料将择优选编为成长的榜样

  五、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及所在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每位候选人须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牢固粘贴于申报表上。《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填写、盖章后,连同上述其他资料一同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汇总表》需要报送电子版。报送时间为12月6日之前。

  联系人:李增光

  电话:3212010

  邮箱:308579688@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

     3.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

  

 

白城市教育局  

  2019111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