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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14:39:00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安〔2019〕20号)要求,白城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对危险化学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集中整治,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3日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全市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白城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五个不能”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省内“11·10”道路运输、“1.30”燃气爆炸等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危险化学品、校车、消防、燃气等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写好白城教育的奋进之笔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坚决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五个不能”要求,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突出整治两个方面。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教育数学、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校园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校园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师生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宽松软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放松对校园的安全监管;监管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校园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违规校园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运行。

  (二)专项整治重点。紧密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切实抓好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校车、校舍、特种设备,集会、课间操、放学、寒假、重要节点及冬令营等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三、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共3分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2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市教育局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并报省教育厅,在全省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教育系统安全形势、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系统思维,解决工作不科学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高危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单位,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县(市、区)、直属各学校要在2019年12月18日和2020年2月24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蔡作江,电话:13943666574,电子邮箱:361804533@qq.com。

  (三)突出指导服务。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针对冬季特点,细化实化检查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指导本辖区的集中整治。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至少要成立1个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指导服务工作组,由局(校)级领导带队,开展安全体检会诊服务,并将指导服务工作组人员编成情况报送白城市教育局备案。从12月26日开始,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指导服务工作组每半月向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报送一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将适时调度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指导服务工作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和隐患清单反馈。

  (四)加大管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査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五)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査处问责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明查暗访,抽查评估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