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入心入脑的工作部署;将《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师生日常生活、提高师生运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活动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市教育系统年度学习计划,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
2.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工作。聘请专业的法律职业者或法治副校长深入各地各校开展宣讲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聘请专业的法律职业者着力做好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4.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在青少年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
1.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民法典》在学校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等课堂中,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活动。
3.做好《民法典》讲师团的宣传教育作用。针对不同的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职业者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举办讲座、报告会等形式解读《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录制《民法典》宣传视频课或网络直播课。
4.加强以案普法。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观看网络上《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
5.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线上《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吸引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民法典》知识竞赛。
(三)开展第七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
为主线,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权重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结合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和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与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全覆盖。
(2)组织实施争创“宪法卫士”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主题班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统筹安排,动员学生参加,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争创“宪法卫士”,各地各校学生参与率应不低于学生总数的90%,参与活动学生数依据吉林省教育事业统计信息(2020-2021学年)中各地各校学生数据进行核算。
(3)积极参与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按照活动细则(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活动数据,为省级教育部门遴选选手提供参考。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2.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
(1)组织开展学生宪法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2)组织举办全市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暨全国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白城市选拔赛。各地各校要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要在2022年8月25日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全市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暨全国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白城市选拔赛,比赛形式视疫情具体情况而定。参赛选手应同时在本地宪法知识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比赛结束后将演讲稿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最终确定3名参赛选手现场参加全省学生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暨全国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吉林省选拔赛。
省教育厅将于10月中旬前组织全省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暨全国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吉林省选拔赛,同时以适当方式对参赛选手的宪法知识进行考核,结合演讲比赛成绩和宪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全省综合考虑选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学生代表各1人,参加全国学生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总决赛。
除各地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还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总决赛。请各地各校广泛宣传并鼓励学生通过“网络海选”通道参加比赛。各地各校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教育部总决赛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3.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切实让广大师生深刻感受到宪法的神圣与庄严。
4.继续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会适时通知。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学习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法治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具体方案,尽快部署实施,组织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活动。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合作、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格局。
(三)创新活动方式。要着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和黑板报大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法治精神。
(四)加强宣传报道。坚持正确导向,建好用好普法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主题宣传长廊、校园文化墙、校园广播站、法治专栏等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结合师生需求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
(五)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在运用好传统的报刊、广播、电子屏等宣传媒体基础上,要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设置法治学习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好网络微视频平台,通过学法小游戏、小程序等各种方式加大传播力度,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6.做好总结验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制定方案,梳理纪实材料,材料内容要力求新颖丰富,做好阶段性总结及年终总结。8月25日前上交附件2,9月25日前上交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方案(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的总方案)、阶段性总结及纪实材料(图片、视频等),年终总结及纪实材料在12月4日前上交。
为统筹做好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市教育局建立法治工作群。请各地各校安排1名具体负责同志在7月10日前扫码进群开展工作(见附件1),进群时注明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市教育局联系人:黄艳妮 联系电话:0436-3212009
电子邮箱:920411350@qq.com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址:qspfw.moe.gov.cn
普法网活动统筹电话: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电话:
010-88819614,010-88819617
附件:
1.白城市教育系统学讲宪法工作群二维码
2.白城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大赛备选人员名单
白城市教育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