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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1 15:04:00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流程等信息,立足服务群众,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奖励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违规行为。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各学校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全面执行阳光分班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招生范围
  (一)白城市毓才学校
  执行民转公过渡期招生政策,按照划定的学区优先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内生源不足时,可以在城区跨学区招生。
  (二)市直民办学校
  优先满足城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城区招录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在白城市域内其他县(市)招生,不得跨市(州)招生。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录新生入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录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建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白城市毓才学校
  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录取,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市直民办学校
  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入学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学区查询办法
  白城市毓才学校学区查询:关注“洮北教育”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服务”→学区图→在搜索栏输入小区名称→点击“地图定位”→即可呈现该小区所属的学区。
  六、招生流程
  (一)发布公告
  7月10日—7月12日各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按照《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入学流程和报名时间等。
  (二)入学报名
  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商业用房,车库产权等其他性质用房不作为学区房入学条件,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区房屋抵押贷款,需持贷款合同、银行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记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房产证明。
  学区房已入住新建住房,非个人原因导致暂未办理产权证、户口未迁入,需携带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
  学区房屋拆迁,需携带拆迁协议书、原房屋产权证、回迁安置证明等原始证明材料。
  学区房由三代共同居住,孩子出生后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从未迁动过,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父母无房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透明塑料档案袋装齐,上交学校。(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市直民办学校同步开展报名工作。
  (三)资格审核
  7月22日—7月26日各学校对学生报名提交材料严格审查,对材料有疑义的,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集中核对,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
  (四)公示名单
  7月29日—7月31日各学校将确认后的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前进行公示。
  (五)招生录取
  8月1日—8月3日各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中小学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阳光分班
  8月14日—8月15日各学校对新生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整理,为阳光分班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学校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教育局根据分班工作日程安排,选派人员现场监督各校分班过程。分班完成后,家长代表、班主任、校长、纪检监督工作人员在班级的学生名册上签字并公示(一式三份,将其中一份分班名单张贴在学校大门口显著处,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严格规范分班管理,电脑分班结束,学生不允许调班,学校起始年级一年内不允许转学,将新生相关信息录入学位锁定查询信息库。
  七、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专班将对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指导,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白城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招生工作,确保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结果。各学校招生简章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三)履行控辍职责。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小升初入学工作管理,小升初入学学生流失或辍学,相关学校要配合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失学。
  (四)强化招生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白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3212010,纪检监督电话:3218026)

   附件:白城市毓才学校2024年招生信息统计表
白城市毓才学校2024年招生信息统计表.xlsx
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