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教育局欢迎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全力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发布时间:2018-10-08 21:07:00    来源:

全力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2017年2月1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全市各类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我市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国家资助政策

2001年开始,国家陆续实施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的资助全覆盖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层面:

一是学前教育,对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资助城市按2000元,农村含县镇按1500元。资金承担比例为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2016年实际享受资助学生871人,占应享受人数的100%,受助资金为140万元。

二是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所有学生均享受;“一补”即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学校贫困寄宿生享受,补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金承担比例为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是5:2.5:2.5。2016年实际享受“一补”资助学生7264人,占应享受人数的100%,受助资金为870万元。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对贫困学生每年发放2000元助学金。资金承担比例为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是6:2:2。2016年实际享受资助学生10886人,占应享受人数的100%,受助资金为2177万元

四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全日制在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资金承担比例为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是6:2.4:1.6。2016年实际享受资助学生2415人,占应享受人数的100%,受助资金为483万元。

五是高等教育,高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全部由同级财政承担。对考入省内院校贫困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对考入外省院校贫困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资助资金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2016年实际享受资助学生365人,占应享受人数的100%,受助资金为23万元。

以上各项国家资助政策,2016年全市就有21801名贫困学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资助,资助金额为3693万元,其中:县(市、区)配套资金800万元。

二、我市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

今年1月份,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市教育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起草了《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并在春节上班后第一时间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真正使教育扶贫政策更加及时、更加全面、更加精准,真正使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全覆盖,保证了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我市制定出台的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前教育:免贫困幼儿保教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450元,普通公办园每生每月300元。惠及贫困学生362人,约需资金144万元。

二是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惠及贫困学生201人,约需资金40.2万元。

三是农村义务教育:免贫困学生校车乘车费,每生每年1000一1300元之间。惠及贫困学生2974人,约需资金356万元。

四是普通高中教育:免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免学费标准为重点高中每生每年9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500元。免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惠及贫困学生1039人,约需资金70万元。

五是中等职业教育:免贫困学生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惠及学生275人,约需资金9万元。

六是完善社会捐资助学体系。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等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和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捐资助学款项主要用于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高校贫困学生等资助上,形成多元推进的教育精准扶贫机制。

以上我市教育精准扶贫的资助政策,将惠及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4851人,资助政策每年需市、县两级政府支出补助资金619.2万元。

    下一步,针对教育资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宣传不够到位等问题,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校园阵地向学生宣传,充分利用广大学生向家长宣传。使国家资助政策和我市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到教师、学生中去,宣传到干部、群众中去,宣传到每个村、每个农户中去,使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重要指标,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