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白城市教育局印发了《白城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过程是怎样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白城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18年3—5月,经过反复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白城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和高中学校及部分家长、老师、学生意见。 2018年5月,吉林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明确我市作为吉林省中考计分科目改革试点市。市教育局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送至省教育厅。2018年9月,根据省教育厅的反馈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并公开征求意见; 9月下旬,完成征求意见后,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10月30日,《白城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吉林省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的综合改革,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试行自主招生政策、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到2020年左右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技能,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情况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自主招生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作为录取主要条件之一。
3.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呈现,其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高中阶段录取依据“分数”,“等级”作为是否毕业的依据。
4.改革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模式。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采取“4+4+1”录取计分科目模式。第一个“4”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第二个“4”指的是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科目;“1”指的是在地理和生物学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并公布分数后,由学生任选一科作为计分科目。
5.调整计分科目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笔试90分、听力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生物学)50分。满分700分。
四、各项改革任务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各项改革任务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市同步实施。目前在读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仍按改革前的方案执行。
五、改革实施后将会达到什么效果?
通过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注重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义务教育各学科的学习,注重基本素质培养,扎实打好基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
一是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想方法,减少知识型、技能型试题比重,降低难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试题的比重,增加核心素养的测评比重,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改变过去高中学校录取时,只看部分学科考试分数的做法,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充分考虑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纠正 “唯分数论”片面倾向,让学生扎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为后续学习发展打下宽厚坚实的基础;三是改变过去“中考考什么科目学校就组织备考什么科目,中考不考的科目就不管”“中考考什么科目学生就学什么科目,中考不考的科目就不学”的局面,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