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教育局欢迎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我市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四有”好教师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3 10:29:00    来源: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四有”好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有坚定理想信念、有高尚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简称“四有”好教师)评选活动。全市将评选出220名“四有”好教师。

  本次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条件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扎实的学识。能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具有领导和指导本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并得到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有仁爱之心。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违规有偿家教或私自在外办班、补课、任教的教师不作为表彰候选人进行推荐。

  评选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初评、县级推荐的程序进行,最后由市教育局组成评审组,依据事迹材料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评选出的受表彰个人,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旨在大力弘扬热爱教育事业先进典型,引领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