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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为从教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发布时间:2019-08-15 14:46:00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广大教师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营造关心教师的浓厚氛围,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将为从教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对象为时间截至2019年9月10日,在教育系统工作年限满30年的教师,任教年限指从事教育工作累计周年数,满12 个月为一年,如有间断前后时间合并计算。2019年前已获得过国家、省农村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教师,以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教师不列为颁发对象。荣誉证书由白城市教育局印制并颁发,获得荣誉证书的教师,其《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