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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09:50:00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白城市2026半年第一批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关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工作通知

  一、认定范围

  (一)白城户籍人员

  持有白城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白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使用已获取学历参加认定的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白城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认定,认定安排另行通知)

  )驻白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白城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的相关说明,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七)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时间和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安排两个批次认定,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6日8:00至4月14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完成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请务必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和系统申报说明,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的认定。第二批次认定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到白城中心医院体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111号,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时间:4月7日至4月14日(周六、周日全天休息),时间为上午7:30—10:30。

  体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允许冒名顶替进行替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表上须粘贴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体检表上需要申请人本人填写的项目和本人签字不能空白不填,没有的填写“无”。

  体检当天需空腹不能用早餐。女性体检者如有怀孕的,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与诊室医生签字确认;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人员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体检表上的结论应由体检医院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白城中心医院体检联系电话:0436-3570711。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后,于4月9日至4月15日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4月9日至4月15日之间(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不予受理),在“吉事办”APP、手机微信“吉事办”小程序或电脑端“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吉事办)”提交材料。

  具体流程:打开“吉事办”,搜索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白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图片,材料提交样式可查看“吉事办”上提供的样本。在“吉事办”提交材料后,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线下确认。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下提交材料方式。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于4月9日至4月15日之间,上午8:30—10: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法定假日不受理),到白城市教育局206办公室(白城市中兴东大路3号),进行线下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原件正反面图片)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地址页和本人页)(“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原件第一页地址页和本人页图片)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原件正反面图片);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驻白城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白城市部队。

  (3)学历证书(毕业证)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由体检医院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体检表原件正反面图片)

  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用于制作证件。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照片由认定机构统一打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照片由申请人提供。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自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报资格种类、申请学科,并写明邮寄或自取,如果选择邮寄,需写明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连同线下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一起装入档案袋中。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

  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的方式为邮寄或自取。

  如果申请人选择邮寄,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吉事办”上选择邮寄送达,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线下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请在档案袋上写明)。寄送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邮寄信息,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如申请人选择自取,应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到认定机构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登记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领取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

  五、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申报信息材料有误需修改或邮寄、自取证书等环节及时取得联系。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6.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网上申报环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查询吉林省各级认定机构的认定资格种类、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8.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白城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初审:吕薇    复审:才路    终审:杨延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