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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04 09:23:00    来源:

  按照有关要求,现就吉林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部分省份稳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社部、教育部联合文件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6项内容,一是推进各省份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进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扩大招生工作,三是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四是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五是营造公平良好的招生秩序,六是把招生工作作为推动地区就业稳定、做好技能人才储备的重要工作。基于此,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研究起草了我省《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推进吉林省职业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改革与实施,重点针对优化全省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做好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进一步保障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

  三、主要内容

  《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广泛征求省人社厅、各市(州)、长白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厅发展规划处、高校学生处、基础教育处、教育考试院、法规处等多方意见。经专家评审论证会、风险审查评估会审议修缮,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一)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要求,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标准,依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二)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健全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建立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统一平台。

  (三)统筹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引导未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学习,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

  (四)营造公平良好的招生秩序。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等。

  (五)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落实《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统筹配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本地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四、特色亮点

  (一)深化推进职教改革。《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针对化、实效化聚焦我省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优化问题,积极探索吉林省深化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路径,为进一步保障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提升吉林省职业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质量与效能,提供了坚实的目标引领和扎实的实践指导。

  (二)细化把握主要任务。《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以政策目标为先导引领,以实践优化为指导重点,围绕六方面主要内容,细化提出了优化我省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系列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保障。具有较强的实践针对性、指导性与落实驱动性、操作性。

  (三)优化促进合作联动。《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充分依托省内各级人社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合作联动,明确提出了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职责定位与任务分工。为建立常态化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了积极保障。

  (四)内化贯通政策衔接。《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顺应职业教育变革趋势,立足吉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对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9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高等教育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上位文件,内化贯通政策衔接,依据充分、导向明确、落实引导有力。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意见